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 > 协会 > 正文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中小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15:26:31 点击: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民办学校规范达标、特色发展、品牌打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总结学校发展经验,全面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我省民办基础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实践研究,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启动2021年度民办中小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属于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的民办中小学皆可申请。
  (二)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课题牵头人须为校领导。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校可根据《2021年度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二)各学校应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和项目指导,对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学校申报课题数量,每所民办中小学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事宜
  (一)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至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5月公布课题立项审批结果,省民办教育协会正式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并报送各地市教育局。
  (二)课题类别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各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dmbjyxh@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研究的完成时限,原则上在2022年12月底完成。
  (二)批准立项后,课题组应及时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 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题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三)学校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应有条件和经费支持。协会将定期组织承担课题学校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和经验交流会,并邀请相关专家对课题研究给予指导。
  (四)结题时,课题组应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见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五)对完成结题且评为优秀等级的将予以奖励和表彰,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相关成果将汇编成册。
  (六)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附楼413室,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87609013;电子信箱:gdmbjyxh@163.com,联系人:王旋。
    
  附件:
  1.2021年度广东省民办中小学科研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书
  3.课题申报汇总表
  4.开题报告书
  5.中期检查报告书
  6.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7.结题报告书
  8.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