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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心向党·共筑和谐家园庆祝建党100周年”广东首届民办学校朗诵展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11:44:06 点击:
各市县(区)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专委会、理事单位、各民办学校(机构)和幼儿园: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人民经历了浴血奋战的革命战争年代、热火朝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快速发展的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等重要历史阶段,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即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第二个一百年目标铆足力量。2020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又一个英勇壮举,为全世界树立了榜样。如今的中国,政治清明,经济发达,社会和谐,家庭和睦,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各族人民、各行各业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行。在复兴之路上,在和谐家园的建设中,从未缺少民办教育的身影。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现民办教育的风采和担当,以及民办教育人的家国情怀,由广东教育学会、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广东教育督导学会、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当代民办教育管理研究院和广东省教育基金会“三村”民办教育奖励基金联合举办主题为“我心向党·共筑和谐家园庆祝建党100周年”广东省首届民办学校朗诵展演。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旋律,以歌颂党、歌颂战斗英雄、建国功臣、共和国卫士、抗疫勇士、劳动模范、和谐家园建设者和民办教育人等为主要内容,展现爱党爱国爱家、敬业乐业精业的精神面貌,和积极进取的精神态度,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朗诵体裁不限。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教育学会
       广东省教育基金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广东教育督导学会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当代民办教育管理研究院
  协办单位:广东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高校联席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委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委会
              广东教育督导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
              广东万威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资助单位:广东省教育基金会“三村”民办教育奖励基金
  支持单位: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广东中心、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孩子》杂志等新闻媒体
  三、参赛对象
  广东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幼儿园限报一个节目;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技、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参赛组别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分为幼儿园、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高校组和培训机构组等。教师组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参加,学生组可安排教师指导参与。每所学校最多可参加3个组别的参赛。
  四、参与方式
  1.参与单位请于2021年3月5日前将《广东首届民办学校朗诵展演回执表》(朗诵视频于2021年3月30日前)发送至评委会邮箱iccpe666@163.com;发送文件统一命名格式“参评层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校、培训机构)+学校全称+作品名称”。如:“小学组+广州市**小学+《我和我的祖国》”。
  2.评委会通过视频评出入围名单,将在相关主办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10天。择机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进行朗诵展演,并举行表彰颁奖仪式。各单位在初选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依照主题要求等条件参与活动。
  3.为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由以上举办单位分别派出相关专业评审专家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并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五、评选条件
  1.视频要求: 每个朗诵视频节目不超过8分钟,统一采用MP4格式;视频录制背景自制,也可自选背景进行拍摄。
  2.朗诵基本要求:作品展示要求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语言语调流畅,感情真挚,精神饱满,富于舞台表现力和感染力。
  3.朗诵表现形式:以朗诵为主,可以结合情景表演等文艺形式综合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朗诵、集体朗诵、情景朗诵等。
  4.鼓励原创朗诵作品,要求作品具有思想性、时代性,在同样表演水平条件下,原创作品优先。原创内容优秀可酌情加分,原创作品需将作品文档电子版与节目视频打包一并提交,作为参评依据。
  六、流程安排
  提交参赛回执:2021年1月11日-2021年3月5日
  作品提交时间: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30日
  专家评审期: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30日
  评审结果公示期: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0日
  朗诵展演及颁奖:202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1.评选活动经费及对获奖者的奖励,由广东省教育基金会“三村”民办教育奖励基金给予资助。优秀节目的汇报演出,参演人员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原单位报销。
  2.本次朗诵展演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牌及证书。
  八、联系方式
  黄老师13434219689    办公室电话:020-34113539
  办公邮箱:iccpe666@163.com
  九、备注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活动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附件:广东首届民办学校朗诵展演回执表
 
广东教育学会                   广东省教育基金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广东教育督导学会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当代民办教育管理研究院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