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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召开学习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11:21:00 点击:
粤民教协〔2016〕7号
各位副会长、有关学校董事长:
  为深入学习领会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结合民办学校的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新法的思路,为下一步地方政府制定配套政策提出建议,协会定于本月27日上午召开年会之后,下午继续召开由协会副会长、部分学校董事长参加的学习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12月27日下午2:30;三寓宾馆骏晖楼9楼长江厅。
  二、请与会的副会长、董事长参考如下问题进行思考,做好发言准备。
  1. 对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分类管理改革的认识。
  2.如选择营利性,您认为存在哪些阻碍因素?期待政府提供哪些政策支持和优惠?
  3.如选择非营利性,您认为存在哪些阻碍因素?期待政府提供哪些政策支持和优惠?
  4.对于未来地方政府出台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您有哪些政策建议?
  三、这次座谈会将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连宁、省教育厅等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并听取意见,会议重要,请各位副会长本人参加,由校长任副会长的学校请董事长一起参加座谈会。请各位副会长、董事长依时到会。
  四、27日中午为参加年会的副会长、董事长安排午休房间,午休后参加下午的座谈会。

  附件:参加座谈会回执

  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