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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07:00: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地、市社会培训教育机构: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拟成立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是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的分支机构,是广东省非成人、非学历社会培训机构(学校)及其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行业组织。

我国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分布广、数量大、独立性强,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在加强民办教育协会建设中,一直关注着民办培训教育的发展,并相应建立了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与各级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合作,充分发挥本省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及本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讨论决定,现将有关发展单位会员事项通知如下,诚望协助本协会及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一 、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条件:

(一)  单位会员须为主营业务为非成人的、非学历的社会培训教育机构(除职业技术类的培训机构),并于广东省内设有合法经营的实体业务平台;

(二) 有自觉加入本专业委员会意愿的,并承认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同意本专业委员会规程。

  二、入会程序:

(一)  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单位会员登记表;

(二)  经本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会议讨论通过,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核准即可成为本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三)  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的单位会员,同时自动成为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

  三、享有下列权利:

(一)  具有本专业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获得本专业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相关服务;

(三)  具有对本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具有自愿退会的权利。

  四、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专业委员会规则,执行本专业委员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专业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三)  承担和完成本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专业委员会及时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本协会及本专业委员会诚邀各地市民办教育机构参加本专业委员会。如有意愿者,如有意愿者,请登录广东民办教育网(www.gdmb.gov.cn)下载“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点击:申请表下载.doc),并于20133月底前填好上传至gd_pzw@126.com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筹备组联系方式

    话:(02038970000-1001   传真:(02084426398

联 系 人:谭雅健(13434288009)陈晓燕(13802925458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中华国际中心A10

邮  编:510055

E-mailgd_pzw@126.com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